摘要
2013年7月,中国医师协会医疗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透露,包括医师执业责任保险、医疗机构责任保险在内的“国家版”医责险年内将在深圳14家医院试行,在不久的将来,医责险将成为类似于“交强险”性质的“医强险”,作为执业医师的必备条件。用于保障发生医疗事故时医患双方的利益。医责险,在国内早已不是新鲜事物,十多年前,全国就有部分地区开始试水,虽然通过购买医责险与保险公司共担医疗风险早已是国际上的普遍做法,但在国内,先行者并未表现出优异的成绩,医责险一直深陷“叫好不叫座”的困境。曾有调查显示,80%的医生都赞成购买医责险,但医责险实行起来为何就屡遭水土不服呢?
出处
《中国社区医师》
2013年第30期3-4,共2页
Chinese Community Doc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