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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漏诊被起诉 患者获赔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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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回放 2011年1月15日,艾某受伤被送往内江市东兴区某镇医院抢救治疗,该院诊断为头、左上肢刀伤,肌肉断裂,右下肢刀伤,肌肉断伤等,医院当即为艾某做了清创缝合手术。事后,该院在手术记录中写到“未发现月}总神经断裂”。经过40余天的治疗后,艾某右下肢未见好转,遂到内江一家大医院做检查。经诊断,发现右腓总神经损伤断裂,这与内江市另一家医院的检查结果相同。
作者 祝永根
出处 《中国社区医师》 2013年第31期46-47,共2页 Chinese Community Doc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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