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础设施建设是繁荣小城镇经济、保证小城镇长期稳定增长的必要前提,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面临巨大的资金需求,仅凭政府财政难以支付。为此,利用中国充足的民间资本解决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问题,引进已经在国外成功应用的PFI模式,让其在小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过程中充分发挥作用十分重要。实践中,PFI在小城镇建设中的应用遇到两大障碍:PFI高度市场化的要求与中国较低的市场化程度不相适应,PFI的大规模资本投入与小城镇较小基础设施规模不相适应。要真正利用好PFI模式,必须将PFI模式“中国化”和“小城镇化”。
出处
《黑龙江社会科学》
2013年第5期44-47,共4页
Social Sciences in Heilongjiang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13YJA71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