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代履行催告程序是行政强制机关在决定、实施代履行之前对义务人进行督促的一个程序。该程序在我国《行政强制法》中的设置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其最基本的价值就是将行政强制这种较为刚性的行政行为作了柔性化的处理,由于该程序是我国行政程序立法的一个创新,因此其诸多问题还需要予以澄清,如代履行催告程序概念的厘定,其程序作为设计中的尝试应具有使行政强制力缓和行使、使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决定具有选择权、使行政相对人获取行政信息等法律价值;该程序的程序构成应当包括催告主体的特定性、催告内容的特定性、催告时段的特定性和催告对象的特定性等客观要件。
出处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68-73,共6页
Social Science Journal
基金
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行政法学重点学科资助项目
上海市一级学科法学(B类)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