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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种重性精神疾病将实行发病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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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3年9月2日发布《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国家将建立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并规定今后精神分裂症等6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将实行发病报告制度。该办法将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出处 《心理与健康》 2013年第10期55-55,共1页 Psychology & Heal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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