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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调控主体法律责任之原因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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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对国家与市场关系更深入的研究,人们发现国家在宏观调控过程中也存在政府失灵、宏观调控失效的问题,因此,现代经济法提出了宏观调控法治化。实现宏观调控法治化首先必须要明确宏观调控主体要承担法律责任及其承担法律责任的原因,实现有权必有责,宏观调控权也不应例外,从而推动实现现代法治。
作者 陈国强
机构地区 四川大学法学院
出处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3年第4期38-40,共3页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 of Harbin Normal University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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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引文献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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