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孔孟以"义命分立"开创性命道德之学,为儒者确立安身立命之道。朱子遥承孔孟,近述程颐,使"义命观"在理学视域下发生实质性的转向:一是把"义"的评价标准提升至本体意义上的天理,使人们行"义"更具神圣性和不可推卸性;二是创造性地以理气二元对立一元为主模式释"命",三是在程颐的基础上,以"义"去消解"命",只问"义"而及"命"。朱子以德待命的义命观为当下经常处在"义"与"命"的冲突与纠结当中,以及沉思在德福如何一致的人们给予一种可以选择的方向,而这个方向即是道德生活。
出处
《社会科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8期26-29,共4页
Social Scientist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南宋哲学的学派冲突与问题争论(08JA72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