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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企业应注重货运合同留置权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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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运输企业作为承运入,在履行货运合同时,收取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如承运人为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垫付的报关费等)是承运人的主要权利。但是在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交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可以采取什么措施保护自己的权利呢?
作者 连金英
出处 《运输经理世界》 2013年第8期88-88,共1页 Transport Business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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