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犯罪被害传统上是犯罪学研究的内容。但随着被害人学的发展,被害问题也进入刑法学和刑事诉讼法学的领域,并对刑法理念和刑事法学理论产生持久而深远的影响。然而,对被害问题进行深度研究就会发现被害问题的价值认知与体系定位明显不协调。笔者认为,应该将问题置于刑事科学场域内,立足于刑事一体化思维,借助于被害在犯罪学体系中地位的提升,化解被害问题价值认知与体系定位的矛盾,并以被害问题的深入研究为契机,推进刑事科学的进一步发展。
出处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59-67,共9页
Contemporary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