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世纪中期开始,闭关自守的中国大门被西方列强坚船利炮轰开,西方的法治思想和法治原则也在严复、梁启超等思想先驱的多方努力下,以不同的方式与途径渗入官方及普通民众心中。尽管晚清及民国政府并未因势利导,弘扬光大法治思想,但遗留下的法治火种仍蕴藏在广大民众的内心和脑海。历经1957年"反右"和"十年文革"的磨难,新中国成立之初稍有抬头的法治之势再遭扼杀。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决定,重新唤醒了中华民族的法治意识。
出处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33-34,共2页
Law and Social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