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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阳江市农村“三乱”现象与治理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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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阳江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在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下,在各级专项治理部门的努力下,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据统计,1997—1999年全市共取消或降低涉农收费项目49项,共减轻农民负担2370.97万元。1999年农民负担的提留统筹费人均50元,占1998年人均纯收入的1.6%,比中央规定的5%低了3.4%,比1998年分别下降了6.2元和0.3%。全市农村到户电价已全部控制在每千瓦时0.95—0.99元之间,单是降低电价后年可减轻农民负担4594万元,生猪税费基本控制在70元以内,农村“三乱”现象有了明显的减少。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农村“三乱”现象还没有得到彻底的根治。现将阳江市当前“三乱”的主要表现和今后对策综述如下:
作者 陈典卓 邱智
机构地区 阳江市农委
出处 《南方农村》 2000年第6期33-34,共2页 South China Rural Ar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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