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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亲假”规定32年未变,“常回家看看”有点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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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探亲假”规定32年未变“常回家看看”何时不再雾里看花 7月1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根据规定,子女若不能经常看望或问候父母将属违法。记者注意到,“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的同时,我国也规定了单位应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作者 潘强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13年第9期47-48,共2页 Rule by Law and The 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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