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现行翻译制度存在的问题1.对于翻译人员的资质缺乏明确标准与要求。由于法律上对于哪些人可以被聘请为翻译人员没有明确的规定。司法实践中为聋哑人聘请的翻译,多从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中聘请。对为少数民族人员聘请的翻译,多从一些与司法机关有联系且具备翻译能力的人员中聘请.还有些甚至从民族语言学校的学生中聘请。上述人员没有统一的资质要求.导致被聘请人员多缺少法律专业知识.造成诉讼过程中的很多法律术语很难准确翻译,
出处
《天津检察》
2013年第4期49-51,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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