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香港有8所受香港政府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University Grants Committee,以下简称UGC,教资会)资助并可颁授学位的高等教育院校。香港政府自1992年起设立教学发展资金(Teaching Development Grant)专门用来资助教学上的创新和教学方法的改进,如推动各大学开展成果为本教学(Outcomes—based Approach,简称OBA);促进及支持各院校建立质素保障机制(类似于内地的质量评估),为加强质素保证,教资会于2007年4月成立了质素保证局(Quality Assurance Council,以下简称QAC)。
出处
《大学(研究)》
2013年第8期39-52,共14页
University(Academic)
基金
北京理工大学第十批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常态化
制度化
专业化的教师发展体系研究与实践"的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