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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环节 低成本 求规范 三得利 闸北国有小企业退出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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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闸北区国资办为促进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坚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三方利益的原则;妥善安置好富余人员及处理好债权、债务的原则;确保国有、集体资产不受损失的原则,着重抓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简化程序,放宽范围在闸北区范围内,除11家区管重点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须经区政府批准外,其他企业凡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并经产业主管部门或授权经营公司批准,就可实行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这一做法避免了对小企业定义的种种争议,从区属企业的特点出发。
作者 施松桢
出处 《上海国资》 2000年第3期22-23,共2页 Capital Shang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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