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观点认为,在量上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应该等于单位商品价值量。但这意味着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中将包含死劳动,因而便否定了"活劳动价值一元论"。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单位商品价值量的关系,相当于马克思所说的"价值产品"与"产品价值"的关系,也就是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应该小于等于单位商品价值量。从而使上述悖论得以克服。本文通过对旧价值部分的追溯,运用数学过程阐明了一切商品归根结底都是由活劳动创造的机制,论证了活劳动是商品价值的唯一源泉。由此,深化了对马克思关于劳动价值论的一些重要结论的认识,并对近年所议论的一些重大课题(如所谓"成正比"的问题等)在新的基础上予以重新整合。
出处
《经济纵横》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0期1-8,共8页
Economic Review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