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系统、明确地反映医院承担科研和教学任务所产生的相关收支,强化科教经费的管理,新医院会计制度专门设置了“科教项目收入”、“科教项目支出”和“待冲科教项目基金”科目。明确了科教项目收入是医院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外专门用于科研、教学项目的补助收入;还明确了科研项目支出,是医院使用除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科研、教学项目收入开展科研、教学活动发生的支出。并提出由国家财政补助的相关科教项目收入和支出不在“科教项目收入”和“科教项目支出”科目核算。这既充分体现了医院财务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要求,也对医院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目标。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13年第9期82-83,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