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经济全球化、社会复杂化和自然环境不断恶化的背景下,突发事件和公共危机频繁发生,社会秩序经常处于非常态。在非常态下,公共服务必须更具回应性。然而从实践中看,我国在非常态下的公共服务存在供给与需求不对称、供给速度较慢、供给协同不够、合力不强等诸多问题。为此,需要从完善公共服务立法入手,清晰划分中央政府与各级地方政府在非常态下的公共服务职责,落实公共服务责任,健全和完善非常态下公共服务的需求表达机制、供给机制、财政投入机制和公共服务协同机制,提高非常态下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出处
《理论导刊》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0期18-20,共3页
Journal of Socialist Theory Guid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标准与绩效评估研究"(12BGL116)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标准问题研究"(12YJA81001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