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提出,要制定优惠政策,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福利事业。但这一政策对公办养老机构落实较好,民办的落实较差,政策优惠范围幅度也有待于扩大。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有: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于养老问题的认识有待于深入,部分优惠政策的操作性不强,职能部门的交叉管理削弱了政策的执行力,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机制等。为此应提高养老严重性的认识,加强政策学习宣传,还要细化优惠政策,便于操作执行,成立监察小组,监督政策执行,制定考核方案,考核政策落实,要完善管理机制,加强对养老机构监管并制定条例和办法,建立养老优惠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出处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144-146,共3页
The Journal of Yunnan Administration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