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共同被告陈述如何调查,在刑事诉讼理论与审判实务中均存有争议且影响案件事实的认定。我国台湾地区的"刑事诉讼法"为解决这一问题作出大胆尝试,于2003年法律修订中确立了共同被告陈述分离调查程序。本文以法律条文的规定为主线,结合台湾学者的著述,从分离调查程序的基本类型、共同被告分离调查程序的法理基础以及该程序存在的不足之处三个层面详细阐述我国台湾地区关于共同被告陈述的调查程序。
出处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3年第5期70-73,共4页
Journal of Guangxi Administrative Cadr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