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商标法明年5月1日起施行
据中国人大网9月1日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8月30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新商标法首次明确商标注册审查时限,如商标新注册申请初步审查时限、异议案件审理时限、不予注册复审审理期限、驳回复审审理期限、宣告无效复审审理期限等法定工作时限;禁止生产、经营者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权利人因侵权受到的损失、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或者注册商标使用许可费l到3倍的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
出处
《人民政坛》
2013年第10期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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