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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车车主未投保交强险被判交强险限额内负连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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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_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一审判决扣除被告顾某已l叟付给原告医疗费56900元,被告顾某实际应支付给原告甘某人民币214253.32元,被告顾某某对被告顾某承担的赔偿责任在120000元(即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同内)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作者 刘三明
出处 《伴你同行》 2013年第9期11-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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