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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协定系列讲座之四:各类所得的征税权划分(二)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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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2000年版协定范本已将独立个人劳务条款删除,原因在于其认为“常设机构”概念与本条款中的“同定基地”概念之间的差异很小,营业利润条款与独立个人劳务条款在调整的活动和课税的结果上并没有实质差别。因此,对出现的类似情况按常设机构和营业利润条款规定处理。
出处 《国际税收》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0期41-44,共4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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