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校企合作是提升职业教育质量的关键,也是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瓶颈。摆脱校企合作面临的困境,需要明确各利益主体的诉求与责任。校企合作实质是各主体基于不同的利益诉求寻求"合作共赢"的过程,因此,有必要构建校企合作的利益共同体。各利益主体在共同体内有不同的角色定位,其中,政府是主导者,行业是指导者,职业院校和企业是直接参与者。
出处
《教育与职业》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0期18-20,共3页
Education and Vocation
基金
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联盟机制的实证研究"(项目编号:13YJC880054)
天津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现代职业教育校企一体化关系的基础研究"(项目编号:VE201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