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盐有课为官,无课为私。土盐由于自身特点,长期被政府排除在官盐序列之外。官盐在行销过程中受制于国家,使得土盐在价格、质量、易得性等方面获得比较优势,偶尔进阶官盐系统。卤泊滩土盐具备强大的生产潜力,因此,清代卤泊滩土盐弛禁之争一直存在。本文通过清代卤泊滩土盐弛禁之争,揭示出土盐官、私身份界定过程中,中央政府关注的是盐课征收;地方政府首先关注的是其自身考成,其次是辖区内资源有效利用及辖区内民众谋生渠道问题;普通民众关心的是自身利源利用与生活实际。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之间、各级政府与民众之间通常只存在保证盐课收入为前提利益博弈,而缺少合作。
出处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期34-42,共9页
Journal of Chinese Social and Economic History
基金
教育部全国优秀博士论文专项基金项目"近五百年来黄土高原环境扰动与社会变迁"(2007B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