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关于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综2013[85]号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3]83号),现将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13年8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对所有出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不包括对出境人员预防接种和体检收取的费用,以及企事业单位承担与出境检验检疫有关的商业性自愿委托检测和鉴定、出境检疫处理、动物免疫接种工作收取的费用)。
出处 《会计师》 2013年第10期F0003-F0003,共1页 Accountant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