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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董必武传》两处史实的考证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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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董必武传》中的两处说法有误:一是1935年11月5日董必武和中央机关从甘泉县下寺湾出发,于11月10日到达中共中央所在地陕北瓦窑堡;二是中央到达瓦窑堡后成立了负责处理陕北肃反问题的"五人党务委员会"。通过综合分析、研究现有资料,可以确定董必武到瓦窑堡的确切时间应该为1935年11月7日;"五人党务委员会"是在中央机关在到达瓦窑堡之前的下寺湾成立的。
作者 李亮
机构地区 上海师范大学
出处 《党史文苑(下半月学术版)》 2013年第9期71-72,共2页 Literary Circles of Cpc History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6

  • 1《董必武传》撰写组著.董必武传(1886-1975)(上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
  • 2张浩纪念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
  • 3聂洪钧.刘志丹同志冤案的产生[J].革命史资料,1981(1).
  • 4逢先知.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上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
  • 5周恩来年谱(1898-1949)修订本[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815.
  • 6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录[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4.

共引文献3

同被引文献12

引证文献4

二级引证文献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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