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抗拒粗鄙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粗鄙是一种反社会的行为,无视别人作为人的尊严和感受,无同情心,暴力残忍,对他人造成羞辱、伤害或侵犯。2013年3月底,广东佛山一位货车司机投诉遭到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和交警的殴打。执法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矢口否认,但货车上的视频装置清晰地记录下了他们的恶行。还有什么比公然撒谎、糊弄公众更加粗鄙?还有什么比滥用职权更加粗鄙?当社会秩序的守护者野蛮无理,人们却无能为力时;当正常的社会规则不能建立时,体面就不再成为追求,粗鄙也成了随意的事情。
作者 龙德芳
出处 《云南教育(中学教师)》 2013年第10期1-1,共1页 Journal of Yunnan Education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