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2010年开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税总局等相关部委,不断提及要逐步建立房地产行业发展长效机制.按照目前的理解,相对于"限贷"、"限购"、"限价"等短期见效的行政干预,我们所言的长效机制主要指全国房产信息联网、全面推广房产税、加强保障住房建设等几个方面.再长远一点,土地流转及出让方式、房地产业融资方式、设立遗产税等也是长效机制涉及的范畴.看起来所有现实矛盾都有了对应的解决方案.然而,笔者认为,在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下,长效机制并不能让所有问题都迎刃而解.
出处
《城市开发》
2013年第9期18-19,共2页
Urban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