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1世纪以来,随着互联网和计算机技术的急速发展,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有了巨大的变化,对于信息的需求也与日俱增,信息作为一种战略性和基础性的资源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信息资源市场化配置以及利益最大化原则下,信息资源的马太效应逐渐显现。信息主体的意识、素质、需求以及明显的地域化区别导致了我国“信息富裕”和“信息贫困”两极分化严重,弱势群体在信息的获取和利用上存在障碍。市场经济讲究“效益优先,兼顾公平”,而信息资源的供给作为一种社会福利,则应当更加体现出公平。本文中所讲的社会信息福利,是指公共或非公共部门(包括政府、公益性机构、企业)以公益性服务方式为社会公众提供的信息产品与信息服务,不包括从市场获得的信息福利。社会信息福利主要包括:政府将信息基础设施和公共信息资源作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向社会提供,以保证公民能够平等地接入、利用和接受到相关的信息服务;非营利组织所提供的公益性信息服务:企业以公益方式向社会提供的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