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混合身份主体共同犯罪不同于共同犯罪与身份犯,可以看作共同犯罪与身份犯组合而成的特殊形态,刑法理论与实践对其研究尚未形成较为系统的体系。因此,在介绍混合身份主体共同犯罪的概念、特征、成立条件、学术界关于其定性理论的基础上,澄清学者们对共同犯罪构成要件,身份犯之立法根据等基本问题的争议。混合身份主体共同犯罪有两种:一是混合身份主体共同实施纯正身份犯;二是混合身份主体共同实施不纯正身份犯罪。针对第一种情形,应以犯罪构成要件符合说为主,兼采用想象竞合犯理论实现对各共犯的定性,第二种情况下各主体均以常人犯论处,对不具有特定身份者处以通常之刑。
出处
《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10期43-46,共4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