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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旅游法》实施后工商部门监管旅游市场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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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旅游法》中涉及工商行政管理的内容 1.登记许可。《旅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三)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作者 刘刚 盛秦岭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2013年第20期47-4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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