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频发的重大公共安全事件每年给我国造成巨大的人民生命与财产损失以及连锁性的严重后果。近年来我国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中约20万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可达5000—6000亿元。其中,重、特大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频率明显上升。为了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公共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国政府积极开展关于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应急体系的建设工作。
出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学报》
2012年第4期I0001-I0002,共2页
Journal of 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 Wuhan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