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脱胎于"流氓罪"之中的聚众淫乱罪,其地位并未随着前者的消失而确凿无疑。相反,关于此罪名的概念界分、特征认定与出入罪标准等问题,无论司法实务还是理论学术界都存有争议与分歧,乃至当"南京教授换偶案"发生之后,该罪名的"名"与"实"都成为急需辨析与认真对待的问题。
出处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
2013年第3期56-58,共3页
Journal of Hebei Vocational College of Public Security Police
基金
西南政法大学重大研究项目"我国犯罪论体系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10-XZZD04)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