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重大刑事错案的不断曝光,不仅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也引发了学界和司法实务界的深刻反思。学者和司法部门主要围绕刑事错案的认定标准、刑事错案产生的原因和如何防范刑事错案及刑事错案的救济机制等方面展开了广泛深入的探讨。在刑事错案的认定标准方面主要有五种不同的观点。刑事错案产生的原因方面主要有:人类认识能力的有限性与案件事实认定的间接性及其法律适用标准的模糊性;落后的刑事司法理念和观念,导致司法活动的偏差;现行刑事诉讼法律制度不够健全;司法人员素质不能满足司法办案的要求;刑讯逼供屡禁不止及错案追究的负面影响等因素。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在思想上要进一步强化防范刑事错案的意识,坚守住司法公平正义的底线,通过健全制度和机制有效防范刑事错案的发生。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刑事错案的追责和救济机制。
出处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3年第5期20-28,共9页
Journal of Shandong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