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搜查分为同意搜查与强制搜查。经犯罪嫌疑人或其他相关权利人同意,侦查机关在没有搜查证或令状的情况下,可以对其人身、住宅或办公场所进行搜查,并可以保全证据为目的将相关的资料、物品进行扣押,即为同意搜查。同意搜查体现了侦查程序中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对抗与合作的平衡,是刑事诉讼合意的体现,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通过与域外同意搜查制度进行比较,深入探讨同意搜查的基本理论、合法同意搜查的构成要件等基本问题,为我国建立同意搜查制度提供借鉴。
出处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3年第5期66-74,共9页
Journal of Shandong Police College
基金
2012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刑事司法的社会伦理环境研究>(项目编号:12YJA820060)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