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对非应继承人分享被继承人遗产的保护措施,遗产酌给请求权制度对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非应继承人提供了特别的保护,但我国现行规定存在的缺漏及不合理之处也较为明显。只有对该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及其基础进行充分论证,对其权利主体、可分遗产份额及权利的行使方式等进行梳理并准确界定,才能正确地构建此制度,解决因该制度不甚完备而在实践中难以操作,少有适用甚至不正确适用的局面,以发挥该制度的应有价值,保证其权利主体获得遗产利益。
出处
《法治研究》
2013年第10期79-88,共10页
Research on Rule of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