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几年来。检察机关对法律专业学历教育一直很重视,并取得了巨大的成绩,绝大多数检察人员都按照上级要求取得了应有的大学文凭。然而,在检察队伍建设取得如此成绩的同时,有一个新的问题被提了出来。那就是检察人员具备法律专门知识是否能够胜任岗位要求?或者说单靠以法律学历为核心的专业化建设,检察机关是否就能够很好地承担起法律赋予的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笔者对此浅谈一下自己的看法。法律专门知识对于从事检察职业的人来讲,固然非常重要,可是作为一名称职的检察官来说,仅掌握规范法律教科书上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检察机关的业务建设,一般强调专业化,对知识化问题提及的很少。
出处
《魅力中国》
2013年第20期357-357,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