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校对学生的处分,是高校学生管理的重要甚至核心的环节,也是高校实施行政行为的重要内容之一。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在学生处分过程中,高校往往把自己放在一个管理者的地位,容易把学校和学生视为行政隶属关系,导致救济渠道不畅通,处分行为缺乏必要的监督,学生不服学校处分形成的纠纷时有发生。积极探索和实施高校学生处分的法律救济,不仅符合“有权利必有救济”的法制精神,也可以形成高校对学生的管理更加规范和有效。
出处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3年第3期245-246,共2页
Journal of Yunnan Institute of Social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