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19世纪末至今中国法律文化尚未完成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导致中国法治发展道路曲折而缓慢。一方面,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因素仍然以各种形式延续下来,阻碍着法治发展。另一方面,中国社会至今仍未形成与现代法治相适应的新型法律文化体系。促进中国法律文化转型和法治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实现法律文化转型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而在这一过程中,我们既要克服急于求成的浮躁情绪,同时又要脚踏实地、循序渐进地进行各方面的建设,为实现法律文化转型和法治目标创造条件。
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0期147-150,共4页
Hubei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