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等职业教育的"高教性"和"职业性"特点决定了高等职业院校是一个利益相关者组织。在利益相关者理论视角下,高职院校的优先利益相关者是学生、政府、教师、企业和社区。我国职业教育问责模式存在的问题有:政府评估不够科学,过分强调量化指标;中介组织的认证缺乏约束力和影响力;学校内部教学督导只"督"不"导",基层利益相关者的诉求被忽略。结合利益相关者理论分析框架,提出了我国高等职业教育问责制度,需要由单一的以政府为主的行政问责模式转换为以利益相关者为主的社会问责模式。高等职业教育质量问责的实现路径首先要深化政府评估方式,注重"增值"的质量评估;其次要建立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内部问责机制;最后要构建第三方专业化评估机制。
出处
《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5期173-177,共5页
Journal of Ningxia University(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成果"高职院校问责制度研究"(13XNH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