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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车受损修理期间的租车费能否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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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7月初.我单位的一辆面包车在接员工上班的途中。与焦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车内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焦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我单位花了半个月的时间修理损坏车辆.共产生修理费1.5万元。这半个月期间。只好租车接送员工上下班.产生租车费1.3万元。请问,我单位能否要求焦某承担这笔租车费用?
出处 《江淮法治》 2013年第20期54-5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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