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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他人寿保险合同投保人任意解除权研究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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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引言 我国《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学界把这条规定中的“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称为“投保人任意解除权”。
作者 张春红
机构地区 西南财经大学
出处 《上海保险》 2013年第9期23-25,共3页 Shanghai Insurance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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