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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儒家身份伦理中的个人权利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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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伦理在中国古代的字源解释中为:“乐者,通伦理者也。”(《礼记·乐记》)郑玄注日:“伦,类也;理,分也。”由此可见,中国传统伦理蕴涵在人和事物之间的合情合理的关系之中。而儒家身份伦理就是根据人格血统、宗法等级以及道德义务差别而确立的,实际是作为不同角色的自我界定和社会评价系统。
作者 邓凌
出处 《群文天地》 2013年第9期99-102,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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