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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向人吐烟属人身伤害(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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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9月18日,德国埃尔福特地方法院裁定,故意向他人脸上吐烟为人身伤害。事情缘起今年6月的一次舞厅冲突。当时,一名30岁的男子在埃尔福特一禁烟舞厅吸烟,被一名25岁女大学生多次劝阻。但当女学生走进舞池后,这名男子又点燃一支烟走向她,挑衅地将烟吹到她的脸上,并问后者能怎么办。子向男子头部。
出处 《环球财经》 2013年第10期121-121,共1页 Global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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