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策背景 《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文,以下简称"37号文")对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的政策进行了调整和补充.为保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扩大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管理办法(暂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公告")进行了修改和补充,于2013年8月7日发布了《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暂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7号,以下简称"47号公告").
出处
《财会学习》
2013年第10期6-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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