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法治的特点是法律逻辑与现实图景之间反差巨大,而其吊诡之处在于,法治的目标是制约国家权力,但法治进程本身却又是由国家主导的;但诸多国情既是我们实现现代化需要急欲改造的对象,同时又是我们必须依赖的路径。法治并没有成为国家和社会至高无上的目标,它只不过是现代化追求中诸多环节的其中一环而已。在中国这样一个交织着西方价值与中国传统、理论与实践矛盾的"悖论社会"建设法治,法治要走的注定是一条复杂的渐进道路。
出处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3年第5期18-26,共9页
Jorunal of Yunan University Law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