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期以来,台湾地区重视对教育的投入,采取积极诱导方式,在所得税、流转税、财产税及行为税中给予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对教育事业进行有效激励。台湾地区的教育税收政策,以民生主义为最高指导原则,鼓励私人办教育,简化征税手续,体现了公平性与便利性;在禁止利润分配原则下,对相关性收入不征税,体现了公益性与利他性,体现了尊师重教的人文精神,值得大陆借鉴。
出处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0期101-104,共4页
Journal of Fujian Provincial Committee Party School of CPC
基金
福建省教育厅B类社科项目<慈善捐赠及其税收政策激励>(项目编号:JB11296S)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