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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被追认前的法律效力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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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在被追认前效力未定这一观点,不符合法律的明确性原则、有悖于司法审判实践,具有不合理性。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在被追认前,因欠缺有效要件,应为无效;但经追认后,有效要件得到补救,故转化为有效行为。
作者 于晓清
机构地区 大连海事大学
出处 《法制与经济》 2013年第20期134-135,共2页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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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引文献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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