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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使用已被撤销的商标可否获得追溯性司法保护

Possibility for Trademark Cancelled for Non-use to Obtain Retroactive Judicial Prot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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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采用的是商标注册取得制,但商标法所要保护的并非注册商标本身,而是该注册商标蕴含的商誉以及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商标的价值需通过实际使用得以实现。注而不用的商标背离了商标法的基本价值,商标法设立不使用撤销注册商标制度,就是为了促进商标的商业性使用.减少商标囤积.推动商标资源的有效流通。商标权得以寻求司法保护,也是基于使用所产生的商业利益和市场识别功能。
作者 王芳
出处 《中国专利与商标》 2013年第4期53-63,共11页 China Patents & Tradema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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